是唐朝詩人白居易的長篇樂府詩之一,此詩通過對琵琶女高超彈奏技藝和她不幸經歷的描述,揭露了封建社會官僚腐敗、民生凋敝、人才埋沒等不合理現象,表達了詩人對她的深切同情,也抒發了詩人對自己無辜被貶的憤懣之情。
元和十年,予左遷九江郡司馬。明年秋,送客湓浦口,聞舟中夜彈琵琶者,聽其音,錚錚然有京都聲。問其人,本長安倡女。嘗學琵琶于穆、曹二善才,年長色衰,委身為賈人婦。遂命酒,使快彈數曲。曲罷憫然,自敘少小時歡樂事,今漂淪憔悴,轉徙于江湖間 。
《琵琶行》作于他貶官到江州的第二年,作品借著敘述琵琶女的高超演技和她的凄涼身世,抒發了作者個人政治上受打擊、遭貶斥的抑郁悲凄之情。在這里,詩人把一個琵琶女視為自己的風塵知己,與她同病相憐,寫人寫己,哭己哭人,宦海的浮沉、生命的悲哀,全部融合為一體,因而使作品具有不同尋常的感染力。
唐憲宗元和十一年(公元816年)秋天,時白居易四十五歲,任江州司馬。白居易在元和十年以前先是任左拾遺,后又任左贊善大夫。元和十年六月,唐朝藩鎮勢力派刺客在長安街頭刺死了宰相武元衡,刺傷了御史中丞裴度,朝野大嘩。藩鎮勢力在朝中的代言人又進一步提出要求罷免裴度,以安藩鎮的“反側”之心。這時白居易挺身而出,堅決主張討賊,認為否則國將不國。白居易這種主張本來是對的,但因為他平素寫諷喻詩得罪了許多朝廷的權貴,于是有人就說他官小位卑,擅越職分。再加上有人給他羅織罪名,于是貶之為江州司馬。江州的州治在今江西省九江市。司馬是刺史的助手,聽起來也像是不錯,但實際上在中唐時期這個職位是專門安置“犯罪”官員的,是變相發配到某地去接受監督看管的。這件事對白居易影響很大,是他思想變化的轉折點,從此他早期的斗爭銳氣逐漸銷磨,消極情緒日漸增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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