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氏一脈萬世之序 盍聞天下之最重者,莫大于序人倫也。孟子有云:“父子有親,長幼有序。”又云:“倫明于上,所謂。” 亞圣人論人倫之道關系于為人大端。余特詣至姑蘇稽古譜之跡,檢點鼻祖之淵源。確聞顓頊沛郡之裔,周武王封曹挾于邾邑,賜其邑地,而又封為“朱”氏。后嗣續繼于姓相傳百有五十六世至元順帝。之和公時,明祖(諱元龍,又諱元璋,字國瑞)起義于順帝十五年(壬辰),至順帝二十年(庚子),詣姑蘇閶門分撥人丁。余祖之和公至鹽邑西鄉,立基于灰吳莊,建創業,興莊舍相繼。歷代以來莫不流流,而繼遺于千古百世之下,彰然可考,昭穆于萬載之上,歷歷可稽。余特輯著人倫之要維我。《朱氏一脈萬世之序》云。修譜作系,朱氏規訓,以示子孫。
一、家規
朱氏的家規,以“報效祖國”、“敦睦鄉里”、“尊長敬上”、“團結族群”為大義,具體有以下十二條:
(一)“報國家”:宗族的發展,靠國家的強大,社會的繁榮。當國家處于內憂外患之時,應毫不保留地獻身于祖國,服務于人民。
(二)“睦鄉鄰”:遠親不如近鄰,鄉鄰有事讓三分,處緩急通有無,互相關心幫渡疾苦,和諧關系,貴在平等。
(三)“尊長上”:意在樹立長輩地位,對宗族中的家事、糾紛權衡進行調解處理。有關命案、大案即交政府以法處置,切勿包僻護短。
(四)“敦孝行”:百事孝為先、對父母養育之恩,當以涌泉相報,倘若對父母不孝不敬、虐待或遺棄,則道義不容、族人不許。
(五)“篤族群”:水有眾脈,木有分枝,各支系宗族,都要同心同德,以忠孝傳家,守望相助,和衷共濟。
(六)“和夫妻”:夫妻要互敬互愛,互諒互尊,志同道合,相依為命,同偕到老,共建家庭,同育子女,共理家事。
(七)“重幼教”:十年植樹、百年育人,這是延續后代之根本。身教重于言教,要從小教育子孫知書達理,成為國家有用之才。
(八)“尚勤儉”:勤是搖錢樹、儉是聚寶盆、不以勤開其源,財則不來,不以儉節其流,財則易竭。富者不奢華,貧者應勤儉。
(九)“濟貧困”:貧苦有志,富貴有德,惻隱之心偕有,濟貧扶困勿忘,恩不望報、助人長樂。
(十)“慎喪祭”:長輩辭世,應承志節哀,勿薄養厚葬,生前厚養,子孫其心,死后厚葬,徒有虛情。祭奠、掃墓不必鋪張,貴在心誠。
(十一)“正嫁娶”:擇婿選媳不分門戶貧富,要重于品德才志。不重容貌姿色、不慕虛榮浮華。可以再婚,不許重婚。
(十二)“崇師友”:師為傳技授業,友為志同道合。切磋砥礪以成才,一日為師終身為父。友能靠忠養,故家龕應敬師,五倫必列友。
二、家訓:
朱氏的家訓, 以“父慈子孝”、“兄友弟恭”、“長幼有序”、“夫妻有別”、“生活有律”為大義。具體有以下十二條。
(一)“拜祖塋”:祖塋是先祖的遺骸存放之地,每年春秋之時節打掃陵園、拜祭祖墳,以示慎終追遠之祖訓。
(二)“敬長輩”:晚輩要尊敬長輩,尊老愛幼,弘揚傳統禮俗,向長輩送禮,祝長輩身體健康,頤養天年。
(三)“侍父母”:父母在不遠游,游必有方。子女成家立業,分居或就職在外,要常回家與父母團聚,侍奉雙親,以盡孝道。父母去世,子女守靈,七七設祭,服孝三年,年內不娛樂,不嫁娶。
(四)“恭兄弟”:兄弟姐妹要和睦相處,兄姐要友愛弟妹,弟妹要恭敬兄姐,血脈之情,相親相愛。
(五)“習詩禮”:詩書繼世,禮儀修身,讀圣賢書,氣質自華。達周公禮,德望必隆。此乃百世錦長,俎豆千秋之要義。
(六)“重綱常”:講國為民綱,父為子綱,夫妻互綱,守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,祖訓三綱五常。父嚴母慈,子女孝敬,兄友弟恭,夫義婦良,長幼誠信。
(七)“立正業”:立足正業,貴在持久,不一曝十寒,冷熱無常,勿身在此山,望彼山高,要盡心盡力,終必所獲。
(八)“節財用”:節儉為持家之道,奢靡是敗家之舉,當用則用,該省必省,精打細算斂資財,揮霍無度金山空。
(九)“完國賦”:完稅為民之義務,按期交稅是應盡之責,切不可推脫,更不能做假和逃避國課。
(十)“息訴訟”:遇事和為貴讓為上,以無訴訟為則,訴訟傷和氣,是破財、耗力、荒業之舉。君子守正,勿挑訴架訟。被欺無奈時,亦當以法律保護。
(十一)“倡公善”:為人應以公道為本,遇事要明辨是非。要友善,凡事要維護正義。
(十二)“書傳世”:先祖撰書,傳世萬卷,社會財富,后輩模范,著書立說,承前裕后。
三、家戒
朱氏的家戒,基本上是家規和家訓內容的延伸與補充,是一些具體行為的規范,之所以稱為“戒”,就是用來告示本族人不允許做的事。具體十二條:
(一)“戒忤逆”:不允許不孝父母;不允許違拗公婆。
(二)“戒凌長”:不允許不敬長輩;不允許欺侮老人。
(三)“戒欺弱”:不允許不顧弱者;不允許虐待弱人。
(四)“戒濫訟”:不允許濫打官司;不允許以勢欺人。
(五)“戒酗酒”:不允許過度飲酒;不允許喝酒傷人。
(六)“戒淫亂”:不允許嫖娼宿妓;不允許亂性犯法。
(七)“戒流蕩”:不允許不業流浪;不允許閑游生事。
(八)“戒賭毒”:不允許聚眾博彩;不允許販毒吸毒。
(九)“戒盜劫”:不允許竊劫財物;不允許擾亂社會。
(十)“戒滋釁”:不允許敲詐勒索;不允許尋釁滋事。
(十一)“戒唆事”:不允許叢恿壞事;不允許教唆是非。
(十二)“戒懶惰”:不允許不勞而獲;不允許游手好閑。
以上宗規,祖輩相傳,自覺遵守,操行道德,預防違法,不可或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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